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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建设与管理等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规定了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及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续在现实生活中的原住地,该区域能够集中体现当地民族民俗文化表征,且具备旅游功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中有些文件虽未具体引用,但作为行业的通用标准,同样适用本标准。但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订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可能并不都适用于本标准,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 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术语和和定义

  3.1 民族文化(national culture)

  民族文化是指通过各民族的生活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是使该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点,是该民族创造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能力,以及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本标准中的民族文化特指我国少数民族文化。

  3.2 民俗文化(folklore culture)

   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风”是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所形成的习惯,“俗”是由于社会条件的影响形成的习惯。民俗是民间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本标准中的民俗文化特指汉族民间风俗习惯包括的各个方面。

  3.3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是指在原住地内集中展示当地民族民俗文化的旅游区,其地理或行政边界相对明确,其内容具有典型性和观赏性,其方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4、等级及标志

  4.1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等级划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SSSSS级、SSSS级、SSS级。

  4.2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等级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定并颁发。

  5、等级划分依据与方法

  5.1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等级的确定,依据“文化特殊性与保护评价体系”、“规划与建设质量评价体系”、“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得分,并参考“游客意见评价体系”的得分数。

  5.2 “文化特殊性与保护评价体系”包括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稀缺性和保护等四个方面的评价项目;“规划与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规划与建设等两个方面的评价项目;“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包括社区参与、公共环境、综合管理、旅游安全、健康卫生、游览服务、旅游购物、宣传促销等八个方面的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下又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对各子项目赋以分值,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按各评价项目及子项目的相应得分数确定其等级。

  5.3 “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包括总体印象、可进入性、游路设置、旅游安排、观景设施、路标指示、景物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服务、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物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分为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并依此计算游客意见得分数。

  5.4 《文化特殊性与保护评分细则》、《规划与建设质量评分细则》、《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评分细则》及《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局另行规定。

  6、等级划分条件

  6.1 SSSSS旅游区

  6.1.1 文化特殊性与保护

   旅游区的文化特殊性构成其核心资源,分为物质(有形文化)和非物质(无形文化)两大类。

  6.1.1.1 物质文化

   a) 公共建筑:具有历史传承的公共建筑或公众活动场所。区位集中,规模适宜,文化特色突出,具有极高的典型性。

   b) 传统民居:具有突出反映当地文化的住宅群落。普遍使用原生材料,沿袭传统居住方式,造型和谐,维修及时,形成完整性。

   c) 服装饰物:具有在民间流传下来的,形成一定共性的传统服装和饰物。能够充分展示民族及地方传统服饰文化,全面体现真实性。

   d) 饮食文化:具有民间传统的饮食及习俗。深入挖掘传统饮食文化资源,培育展示当地饮食文化精华,产生深度的体验性。

   e) 当地物产:全面利用当地资源,具有充分体现当地文化的物产,包括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达到品种的多样性。

   f) 民间交通:区内旅游交通采用传统运输方式及设施,能充分体现当地特色,具有很强的趣味性。

   g) 生产方式: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展示传统生产方式,并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联,形成广泛的参与性。

   h) 民间娱乐:符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形成各类娱乐项目,以及由此转化的特种旅游项目,具有历史传承性。

  6.1.1.2 非物质文化

   a) 语言文字:有完整的民族语言文字系统或其它独特的符号系统。能够形成本区的文化本底并具有突出的标识性,有各类具体表现形式。

   b) 口述文化:具有以口头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间文学。内容丰富,风格多样,传承有序,具有重要地位。

   c) 民风民俗:具有以风俗习惯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族民俗事项。形式多样、特色突出、参与性强。

  6.1.1.3 稀缺性

   a) 文化价值:有唯一存世的或稀缺性高的项目,并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

   b) 遗产依托:具有已经评定的遗产类资源,如世界文化遗产、记忆遗产、档案遗产、农业遗产,或处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等。

   c) 特有景观:具有人文特色与自然特色结合的独特景观及与居民生产生活水乳交融的特有景观。

   d) 文物存续:拥有已经确定的高等级文物且保护完好。

   e) 文化之乡:基于历史传承而形成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f) 物产之乡:基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传承,形成具有突出品牌的物产,其中包含相应的历史文化信息。

  6.1.1.4 保护

   a) 保护意识:居民热爱并珍重自身文化,形成普遍的保护意识。

   b) 保护制度:有对于文化传承人的完整保护方式,有系统的文化培训制度。

   c) 资金支持:在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文化保护,开拓其它保护资金来源。

   d) 环境保护:保护当地文化得以形成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环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e) 建筑外观:具有完整的传统建筑群落。单体建筑外观风格一致,传统文化特色突出,保留完整,保护完好。新建社区必须与老社区分离。

  6.1.2 规划与建设

  6.1.2.1 规划

   a) 规划要求:旅游区建设必须统一规划,有专门的编制单位和专门文本,并在规划的指导下严格实施。

   b) 规划原则: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原则、整体优化原则、特色突出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控制容量原则。

   c) 社区参与:社区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规划文本全面征求社区群众意见。

   d) 审批实施:审批符合相应的程序,规划实施严格有效。

  6.1.2.2 建设

   a) 建设原则: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体现传统天人合一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类原生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b) 建设要求:少建设,多利用;强化软开发,适度硬开发;禁止破坏性建设。

   c) 建设方式:修旧如旧,采用原有材料,使用原有技术,达到原有效果。需要使用现代建筑材料的建筑,必须保持传统风貌。

   d) 基础设施:符合旅游区传统风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e) 文化建设:当地领导高度重视,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形成独特的文化形象。

   f) 环境美化:符合当地生境及历史文化传统,绿化得当,无视觉污染。

  6.1.3 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

  6.1.3.1 社区参与

   a) 媒体宣传:在社区定期宣传通报旅游发展情况。

   c) 专项教育:把传统文化和社区礼仪作为区域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d) 社区共建:采用多种方式形成和谐共建机制。

   e) 创造机会: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当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6.1.3.2 公共环境

   a) 社会治安:体制完整、队伍完善、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b) 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平和宁静。

   c) 友好程度:不欺生,不敲诈,有礼貌,随时帮助旅游者。

   d) 公共信息: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的内容、位置与范围,按GB10001执行。

  6.1.3.3 综合管理

  a) 机构设置:有统一管理机构,部门配置合理,制度完善,贯彻有力。

   b) 专业培训:制度健全,有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经费落实,培训效果好。

   c)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

   d) 容量控制:指标科学,措施可行,有应急预案。

   e)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设备有效,记录完善,处理效果好。

   f) 特殊人群:服务设施齐全方便,位置方便,标识醒目。

   g) 质量认证:通过ISO9000族和ISO14000认证。

  6.1.3.4 旅游安全

   a) 安全机构:设有专门机构,安全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

   b) 安全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有预案,对日常安全事件处理及时,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应对制度健全,措施有力。

   c)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使用有效。

   d) 警告标志:齐全,醒目,规范。

   e) 特种旅游:确认安全,项目审批程序严格。

   g) 医疗急救:有医疗机构及相应设备,有定点医院。

  6.1.3.5 健康卫生

   a) 传统医药:充分挖掘传统医药资源,形成健康保健产品。

   b) 保健疗养: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自然环境及其他资源,开展健身、疗养等旅游服务。

   c) 环境卫生:场地秩序规范,地面、墙面整洁,无异味。

   d) 废物管理:污水排放得当,垃圾分类收集,垃圾箱外观整洁,数量适宜,造型与景观相协调,清理及时。

   e) 餐饮卫生:食品卫生达标,厨房卫生良好。

   f) 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适宜,设施齐全,设备完好,管理到位。

  6.1.3.6 游览服务

   a) 引导标识:文化特色突出,选用原生材质,图文清楚,表意明确,中外文对照,种类齐全。

   b) 游线安排: 游线设计合理,观览效果好,设置休息点。

   c) 导游讲解:人数适当,语种适当,有相应专业人员,讲解词科学、生动、准确。

  6.1.3.7 旅游购物

   a) 配置合理:形成相对集中的购物区域,无过度商业色彩,利用传统集市资源,强化乡土气息。

   b) 特色经营:形成特色门店,创造独特氛围,做到原产消费和原创消费。

   c) 市场秩序:买卖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

   d) 管理力度:有专职机构,有现场管理人员,有纠纷处置方式。

  6.1.3.8 宣传促销

   a) 市场意识:旅游区领导及群众有普遍的市场意识。

   b) 营销机构:有专门营销机构及专业人才,经费有保障。

   c)营销手段:方式多样、渠道多元,注重营销绩效。

   d) 市场形象:知名度高,有全国性影响。

  

  6.2 SSSS旅游区

  6.2.1 文化特殊性与保护

   旅游区的文化特殊性构成其核心资源,分为物质(有形文化)和非物质(无形文化)两大类。

  6.2.1.1 物质文化

   a) 公共建筑:具有历史传承的公共建筑或公众活动场所。区位集中,规模适宜,文化特色比较突出,具有典型性。

   b) 传统民居:具有反映当地文化的住宅群落。造型和谐,维修及时,形成完整性。

   c) 服装饰物:具有在民间流传下来的,形成一定共性的传统服装和饰物。能够充分展示民族及地方传统服饰文化,体现真实性。

   d) 饮食文化:具有民间传统的饮食及习俗。深入挖掘传统饮食文化资源,培育展示当地饮食文化精华。

   e) 当地物产:全面利用当地资源,具有体现当地文化的物产,包括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达到品种的多样性。

   f ) 交通方式:区内旅游交通采用传统运输方式及设施,能体现当地特色,具有趣味性。

   g ) 生产方式: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展示传统生产方式,并与日常生活相联,形成参与性。

   h) 民间娱乐:符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形成娱乐项目,以及由此转化的特种旅游项目。

  6.2.1.2 非物质文化

   a) 语言文字:有民族语言文字系统或其它符号系统。能够形成本区的文化本底,有具体表现形式。

   b) 口述文化:具有以口头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间文学。内容比较丰富,传承有序。

   c) 民风民俗:具有以风俗习惯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族民俗事项。特色比较突出、参与性强。

  6.2.1.3 稀缺性

   a) 文化价值:有稀缺性较高的项目,并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

   b) 遗产依托:具有已经评定的遗产类资源,如世界文化遗产、记忆遗产、档案遗产、农业遗产,或处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等。

   c) 特有景观:具有人文特色与自然特色结合的独特景观及与居民生产生活水乳交融的特有景观。

   d) 文物存续:拥有已经确定的等级文物且有保护措施。

   e) 文化之乡:基于历史传承而形成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f) 物产之乡:基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传承,形成具有一定品牌的物产,其中包含相应的历史文化信息。

  6.2.1.4 保护

   a) 保护意识:居民热爱并珍重自身文化,形成比较普遍的保护意识。

   b) 保护制度:有对于文化传承人的基本保护方式,有文化培训制度。

   c) 资金支持:在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文化保护。开拓其它保护资金来源。

   d) 环境保护:保护当地文化得以形成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环境。措施有力,有效果。

   e) 建筑外观:具有完整的传统建筑群落。单体建筑外观风格一致,传统文化特色突出。新建社区必须与老社区分离。

  6.2.2 规划与建设

  6.2.2.1 规划

   a) 规划要求:旅游区建设统一规划,有专门文本,并在规划的指导下实施。

   b) 规划原则: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原则、整体优化原则、特色突出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控制容量原则。

   c) 社区参与:社区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规划文本全面征求社区群众意见。

   d) 审批实施:审批符合相应的程序。

  6.2.2.2 建设

   a) 建设原则: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体现传统天人合一的理念,利用各类原生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b) 建设要求:少建设,多利用,强化软开发,适度硬开发,禁止破坏性建设。

   c) 建设方式:修旧如旧,有原有效果。需要使用现代建筑材料的建筑,保持传统风貌。

   d)基础设施:符合旅游区传统风貌,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e) 文化建设:当地领导重视,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

   f) 环境美化:符合当地生境及历史文化传统,绿化得当,无视觉污染。

6.2.3 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

  6.2.3.1 社区参与

   a) 媒体宣传:在社区宣传通报旅游发展情况。

   c) 专项教育:把传统文化和社区礼仪作为区域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d) 社区共建:采用多种方式形成和谐共建机制。

   e) 创造机会: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当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6.2.3.2 公共环境

   a) 社会治安:体制完整、队伍完善。

   b) 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平和宁静。

   c) 友好程度:不欺生,不敲诈,有礼貌,随时帮助旅游者。

   d) 公共信息: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的内容、位置与范围,按GB10001执行。

  6.2.3.3综合管理

  a) 机构设置:有管理机构,制度完善,贯彻有力。

   b) 专业培训:有专门机构及专职人员,经费落实,培训效果较好。

   c)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

   d) 容量控制:有控制措施,有应急预案。

   e)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设备有效,记录完善,处理效果较好。

   f) 特殊人群:有基本服务设施,位置方便,标识醒目。

  6.2.3.4 旅游安全

   a) 安全机构:设有专门机构,安全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

   b) 安全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有预案,对日常安全事件及时处理,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应对制度健全,措施有效。

   c)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使用有效。

   d) 警告标志:齐全、醒目、规范。

   e) 特种旅游:确认安全,项目审批程序严格。

   g) 医疗急救:有医疗机构及相应设备,有定点医院。

  6.2.3.5 健康卫生

   a) 传统医药:挖掘传统医药资源,形成健康保健产品,

   b) 保健疗养:利用当地良好的自然环境及其他资源,开展健身、疗养等旅游服务。

   c) 环境卫生:场地秩序规范,地面、墙面整洁。

   d) 废物管理:污水排放得当,垃圾分类收集,垃圾箱外观整洁,数量适宜,造型与景观相协调,清理及时。

   e) 餐饮卫生:食品卫生达标,厨房卫生良好。

   f) 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适宜,设施齐全,设备完好,管理到位。

  6.2.3.6 游览服务

   a) 引导标识:有文化特色,选用原生材质,图文清楚,表意明确,中外文对照,种类齐全。

   b) 游线安排: 游线设计合理,观览效果好,设置休息点。

   c) 导游讲解:人数适当,语种适当,有相应专业人员,讲解词科学、生动、准确。

  6.2.3.7 旅游购物

   a) 配置合理:形成相对集中的购物区域,无过度商业色彩;利用传统集市资源,强化乡土气息。

   b) 特色经营:形成特色门店,做到原产消费和原创消费。

   c) 市场秩序:买卖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

   d) 管理力度:有专职机构,有现场管理人员,有纠纷处置方式。

  6.2.3.8 宣传促销

   a) 市场意识:旅游区领导及群众有市场意识。

   b) 营销机构:有营销机构及专业人才,经费有保障。

   c) 营销手段:方式多样、渠道多元,注重营销绩效。

  d) 市场形象:知名度较高,有区域性影响。

  6.3 SSS旅游区

  6.3.1 文化特殊性与保护

   旅游区的文化特殊性构成其核心资源,分为物质(有形文化)和非物质(无形文化)两大类。

  6.3.1.1 物质文化

   a) 公共建筑:具有历史传承的公共建筑或公众活动场所。区位集中,规模适宜。

   b) 传统民居:具有反映当地文化的住宅群落。造型和谐,维修及时。

   c) 服装饰物:具有在民间流传下来的,形成一定共性的传统服装和饰物。能够展示民族及地方传统服饰文化,体现真实性。

   d) 饮食文化:具有民间传统的饮食及习俗。挖掘传统饮食文化资源,培育当地饮食文化精华。

   e) 当地物产:利用当地资源,具有体现当地文化的物产,包括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达到品种的多样性。

   f ) 交通方式:区内旅游交通采用传统运输方式及设施,具有趣味性。

   g) 生产方式: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展示传统生产方式,并与日常生活相联,形成参与性。

   h) 民间娱乐:符合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形成娱乐项目,以及由此转化的特种旅游项目。

  6.3.1.2 非物质文化

   a) 语言文字:有民族语言文字系统或其它符号系统,有具体表现形式。

   b) 口述文化:具有以口头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间文学。内容比较丰富。

   c) 民风民俗:具有以风俗习惯形式流传和保存的民族民俗事项。有特色,参与性强。

  6.3.1.3 稀缺性

   a) 文化价值:有稀缺性较高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旅游价值。

   b) 遗产依托:具有已经评定的遗产类资源,如世界文化遗产、记忆遗产、档案遗产、农业遗产,或处于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等。

   c) 特有景观:具有人文特色与自然特色结合的独特景观及与居民生产生活水乳交融的特有景观。

   d) 文物存续:拥有已经确定的等级文物且有保护措施。

   e) 文化之乡:基于历史传承而形成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品牌。

   f) 物产之乡:基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传承,形成具有一定品牌的物产,其中包含相应的历史文化信息。

  6.3.1.4 保护

   a) 保护意识:居民热爱并珍重自身文化。

   b) 保护制度:有对于文化传承人的一定保护方式。

   c) 资金支持:在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文化保护。开拓其它保护资金来源。

   d) 环境保护:保护当地文化得以形成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环境。有措施,有效果。

   e) 建筑外观:具有完整的传统建筑群落。单体建筑外观风格一致,有传统文化特色。新建社区必须与老社区分离。

  6.3.2 规划与建设

  6.3.2.1 规划

   a) 规划要求:旅游区建设统一规划,有专门文本,并在规划的指导下实施。

   b) 规划原则:规划遵循保护优先原则、整体优化原则、特色突出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控制容量原则。

   c) 社区参与:社区代表参与规划编制,规划文本全面征求社区群众意见。

  6.3.2.2 建设

   a) 建设原则: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体现传统天人合一的理念,利用原生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b) 建设要求:少建设,多利用,强化软开发,适度硬开发,禁止破坏性建设。

   c) 建设方式:修旧如旧。需要使用现代建筑材料的建筑,保持传统风貌。

   d) 基础设施:符合旅游区传统风貌,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e) 文化建设:当地领导重视,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

   f) 环境美化:符合当地生境及历史文化传统,绿化得当,无视觉污染。

  6.3.3 经营管理与服务质量

  6.3.3.1 社区参与

   a) 媒体宣传:在社区宣传通报旅游发展情况。

   c) 专项教育:把传统文化和社区礼仪作为区域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d) 社区共建:采用多种方式,初步形成和谐共建机制。

   e) 创造机会: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为当地群众创造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6.3.3.2 公共环境

   a) 社会治安:体制完整,队伍完善。

   b) 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平和宁静。

   c) 友好程度:不欺生,不敲诈,帮助旅游者。

   d) 公共信息: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的内容、位置与范围,按GB10001执行。

  6.3.3.3综合管理

  a) 机构设置:有管理机构,工作有力。

   b) 专业培训:有相应机构及人员,经费落实。

   c)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有基本服务功能。

   d) 容量控制:有控制措施,有应急预案。

   e)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设备有效,记录完善。

   f) 特殊人群:有基本服务设施,位置方便,标识醒目。

  6.3.3.4 旅游安全

   a) 安全机构:设有专门机构,安全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

   b) 安全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有预案,对日常安全事件及时处理,高峰期和特殊时段应对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

   c)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使用有效。

   d) 警告标志:齐全、醒目、规范。

   e) 特种旅游:确认安全,项目审批程序严格。

   g) 医疗急救:有医疗机构及相应设备。

  6.3.3.5 健康卫生

   a) 传统医药:挖掘传统医药资源,形成健康保健产品。

   b) 保健疗养:利用当地良好的自然环境及其他资源,开展健身、疗养等旅游服务。

   c) 环境卫生:场地秩序规范,地面、墙面大体整洁。

   d) 废物管理:有污水排放措施,垃圾分类收集,垃圾箱数量适宜,造型与景观相协调,清理及时。

   e) 餐饮卫生:食品卫生达标,厨房卫生良好。

   f) 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适宜,设施齐全,设备完好,管理到位。

  6.3.3.6 游览服务

   a) 引导标识:有文化特色,选用原生材质,图文清楚,表意明确。

   b) 游线安排:游线设计合理,观览效果好,设置休息点。

   c) 导游讲解:人数适当,语种适当,有相应专业人员,讲解词科学、生动。

  6.3.3.7 旅游购物

   a) 配置合理:有相对集中的购物区域,无过度商业色彩,利用传统集市资源,强化乡土气息。

   b) 特色经营:有特色门店,做到原产消费和原创消费。

   c) 市场秩序:买卖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

   d) 管理力度:有专职机构,有现场管理人员,有纠纷处置方式。

  6.2.3.8 宣传促销

   a) 市场意识:旅游区领导及群众有市场意识。

   b) 营销机构:有营销机构及专业人才,经费有保障。

   c) 营销手段:方式多样、渠道多元,注重营销绩效。

  d) 市场形象:有地方性知名度。

  7、评定与检查监督

  7.1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建设与管理等级规范标准》的评定按国家和地方两级进行。

  7.2 国家旅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是全国和地方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等级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成立本标准的等级评定委员会。

  7.3 国家旅游局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建设与管理等级规范标准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SSSSS级旅游区的评定工作。地方旅游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SSSS级及以下等级的评定工作。

  7.4 各级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建设与管理等级规范标准的具体评定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规定。

  规范性附录略

  条目释义

  1、关于采用S作为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标识的说明:进行等级划分需要比较鲜明的标识,树立等级旅游区的市场形象也需要有特色的标识。本标准采用S作为主要标识,出于几点考虑,一是S为英文SPECIAL的缩写,主要是为了突出特色;二是从美学角度看,S优美曲线的最佳符号,主要是为了突出文化;三是从5S到3S符合中国历史上群舞形象,也恰恰对应于民族民俗的群体形象。

  2、民族:是人们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共同地域、共同经济、共同语言以及由共同文化产生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本文件中所用的“民族”专指国内的55个少数民族。

  3、民俗:民俗即民间风俗习惯。“风”是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所形成的习惯,“俗”是由于社会条件的影响形成的习惯。民俗是民间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

  4、文化: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创造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能力,以及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综合。简而言之,文化是人的生活方式,是民族的生活样法。文化具有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群体性、阶级性等特点。

  5、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指各个少数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不同生活方式。大致包括:语言文字、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社会基层组织及社会关系等

  6、民俗文化:是指汉族民间风俗习惯包括的各个方面。民俗文化是居住于一定地域的特定人群在生活、生产和生存发展中所形成的行为习惯。民俗的内容非常广泛,体现在生活的各方面。传统民俗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有:服饰、居住、饮食习俗,生产、旅行习俗,交易习俗,婚姻、丧葬习俗,姓名、称谓习俗,人际交往习俗,岁时、节日习俗,信仰、人生礼仪习俗、禁忌习俗,游艺、娱乐习俗,结盟、议事习俗,财产分配、继承习俗等。

  7、旅游区:供游客观览、休闲和娱乐的活动范围。若是以民族村寨为单位的旅游区,则以民族村寨的行政区划为界。

  8、服饰:是服装和人体装饰品的合称。它一般被认为是民族成员的外在标识。服饰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性别、年龄、季节、制作材料、社会角色、历史分期、婚姻状况及着装部位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个别民族曾经或仍存在有纹身、纹面的习俗亦归于此类。

  9、居住(民居建筑):是当地居民按照祖先流传下来的模式或方式建造的适合当地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各式建筑。建筑一般被认为是凝固的音乐、石头的史书和民族区域性的标志。本文件所说的“建筑”主要强调它属于造型艺术的意义,以及在建房过程中的仪式活动和民居内部的使用格局。我国民族建筑大致有以下类型:按其功能可分为宗教建筑、民居建筑、宫廷建筑、城垣建筑、园林建筑、装饰性建筑、生产型和生活建筑、陵墓建筑等;按建筑的形制、格局和材料可分为四合院、窑洞、干栏式、吊脚楼、竹楼、船型屋、可移动的蓬帐类民居、半地穴室、木楞房、土掌房、土楼、碉楼、碉房、石板房等等。

  10、公共建筑:是指在一定社区内供群众集会、议事、娱乐和迎宾的场所。例如:侗族的鼓楼、风雨桥、戏台,苗族的踩谷场,京族的哈亭,傣族的井塔,汉族地区的书院。

  11、饮食:饮食文化应包括主食、副食、面塑、食雕、调味品、炊具、餐饮具、食品制作、食品储存、茶文化、酒文化、饮食礼仪、饮食方式、饮食环境、节日食品、风味食品、礼仪食品、酒歌、食疗、酒疗等。

  12:交通工具及设施:主要指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交通工具与设施。例如:羊皮筏子、牛皮船、桦皮船、竹伐、雪橇、勒勒车(木制大轮车)、古栈道等

  13、物产:指当地的土特产和特有的手工艺产品。

  14、传统生产方式:指当地群众自古以来所从事的经济、生计行业。大致可分为:渔猎、畜牧、农耕、商业。在农业中应包括园艺、养殖、特殊的药材种植。

  15、文物:由各级政府所确认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艺术价值的物品。

  16、口述文化:主要指通过民间艺人或群众性的文艺活动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在民族、民间传承下来的民间文学和民间歌舞、曲艺等文化形式。例如:西北的花儿,陕北的信天游,朝鲜族的阿里郎,赫哲族的“伊玛堪”,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哈萨克族的阿肯弹唱,侗族的大歌等等,以及大量的民歌、民谣、谚语、歇后语等。

  17、节日:节日是具有周期性及相对稳定的活动内容和地域范围的特殊日子。它是全面、综合展示民族文化的窗口和舞台。在该文件中主要指民族、民间传统节日,节日一般可分为生产性节日、宗教祭祀性节日、纪念庆典性节日、社教娱乐性节日和新产生的节日。

  18、礼仪:主要指长期流传在民间的礼节、仪式。大致可分为:人生过渡礼仪(诞生礼、周岁礼、成年礼、婚礼、寿礼、丧葬礼),生活交际礼仪(待客礼、迎宾礼、祝贺礼、结盟或结拜礼)。在旅游活动中可以展示的有恋爱方式、婚礼以及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丧葬形式,如:船棺葬、悬棺葬、灵塔葬。假如遇到的话可以旁观汉族地区的安葬仪式和藏族地区的天葬。

  19、艺术:主要指流传在民间的各民族的音乐、歌舞、戏剧、曲艺、美术等艺术形式。例如:蒙古族的好来宝、皮影戏、花灯系、彩调、年画等。

  20、循环经济:指的是对当地资源进行类似于生物链似的循环利用。例如:粪便可做沼气、肥料;藏族牧区牛粪可做燃料等

  21、称谓:指由婚姻、家庭所产生的血缘亲属间的称呼方式。

  22、信仰:主要指各种人为宗教信仰和原始宗教信仰。在旅游活动中可供观缆的是宗教建筑、宗教活动、宗教节日、宗教仪式、宗教艺术。

  23、禁忌:指除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物之外,一般人不能随意接触和从事的事务及活动。与禁忌相反的在民间存在大量的吉祥崇尚习俗。例如:彝族崇尚黑色和老虎,蒙古族崇尚白色和骏马,赫哲族崇尚天鹅和鹿,哈萨克族崇尚雄鹰,壮族崇尚青蛙,苗族崇尚蝴蝶,藏族崇尚神山、神湖等等。

  24、传统工艺:主要指长期流传在民族、民间的工艺品及其制作技艺。例如:漆器、木器、竹器、陶器、竹编、蔑编、草编、藤编、贝雕、刺绣、堆绣、剪纸、泥塑、织锦、织毯、蜡染、扎染、玉雕、石雕、椰雕、砖雕、葫芦雕、首饰加工、造纸、酿酒、乐器制作、桦皮工艺、制革、唐卡(藏族卷轴画)、宗教造像等。

  25、民族医药:主要指的是少数民族所创造的医疗方法和药物制作技术。例如:藏医、蒙医、傣医、白族医学、彝族医学、苗族医学、维吾尔族医学等以及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偏方、验方和土方。

  26、民族体育游戏:主要指流传在少数民族、民间的健身游戏活动方式。例如:侗族的抢花炮;苗族的赛龙舟、斗牛、斗马;蒙古族和藏族的赛马、摔交、射箭;朝鲜族的跳板;畲族、回族、傣族的武术;哈萨克族的叼羊;达斡尔族的曲棍球;汉族地区的抖空竹、放风筝、打陀螺以及广泛存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秋千等等。

  27、典型性:指的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代表性。

  28、稀缺性:指的是珍稀与濒危。

  29、真实性:指的是在历史上或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的事物。

  30、完整性:强调的是某一民族、某一地区文化的多种表现形式以及这一文化事项的整体形态的表现。

  31、多样性:指的是某一地区文化的多元性以及某个民族文化的多彩性。我们提倡的多样性是多元一体,和而不同。

  32、特种旅游:由特殊资源形成特殊的旅游项目,对应特殊兴趣的人群。如探险、攀岩、漂流等。

  33、特殊人群:指由于生理或心理原因造成行动不便或行动能力弱的人群。

  34、独特符号系统:假如可以用甲代指乙,甲则是乙的符号。本标准所说的符号指的是结绳记事,刻木记事,或以某些物品(植物)传达的信息。

  35、特有景观:指的是在该旅游区内存在的由于自然原因和地址原因形成的特有的、独一无二的,具有旅游价值和被赋予特殊文化内涵的景观。例如,神湖、神山、阴阳石、白水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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