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沪委发〔2011〕3号)的工作要求,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旅游业大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本市制定出台《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包括支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项目、支持提升城市形象的相关项目、支持旅游公益设施项目、支持本市重大旅游活动项目,其中工业旅游标准化建设也在资助扶持范围之内,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总费用的30%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2011年被评为工业旅游景点服务质量优秀单位及达标单位的企业可根据《指导意见》细则申请专项资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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