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旅游法的出台将为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前提和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全球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旅游法律,西方旅游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进程与旅游业发展过程是同步的,而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旅游法,这与我国世界旅游大国的身份地位是不相匹配的。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居民出游意愿显著增强。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综合性极强的产业,涉及交通、住建、商务、文化管理等多个部门,快速发展的旅游业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零负团费、强制购物、辱骂游客、宰客等现象泥沙俱下,旅游景区过度开发、无序竞争造成生态系统恶化,显现出对立法的极度需求。
此次提请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共设十章98条,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权利救济等内容作了规定。对于广大旅游消费者来说,这部法律对旅行社经营、旅游合同订立、旅游经营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目的就是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保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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